
丁先生一家在上海浦东的公房里居住了三十多年。这套房屋源自1995年的老房动迁安置,属于公有租赁住房,承租人是丁先生的奶奶。一家人安稳居住数十年,未曾想到这套居所早已变更了产权归属,全家人对此毫不知情。

今年,丁先生的父亲离世,他打算办理相关手续,将母亲的户口从宁波迁回上海。在办理承租人变更和户口迁入业务时,丁先生发现早在2000年,这套公房已经完成产权转变,登记在一位素不相识的岳姓女子名下。居住几十年的公房不知何时已变成他人的私有房产。
为查清真相,丁先生委托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前往浦东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当年全部交易档案。档案记录显示,2000年,岳女士和当地一家房产企业签署购房合同,以七万余元全款买下这套住宅,并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但之后长达二十六年时间,岳女士从未现身小区,既没有缴纳过物业费,也没有上门主张房屋所有权或索要租金。丁先生全家与这位岳女士毫无交集,完全不认识对方。

律师通过产权登记的户籍地址前往岳女士杨浦户籍地寻找,却发现该处房屋大门紧锁。据邻居介绍,岳女士早已远赴澳大利亚生活。律师辗转通过其嫂子拿到她的海外联系电话,但电话始终无人应答,微信添加好友的申请也未得到回复,当事人处于失联状态。

调查过程中,律师还发现了一起高度雷同的案件。同小区的王先生是一名行动不便的孤老,在此居住27年。2021年,外地法院因岳女士的债务纠纷前来执行,准备查封这套住房,王先生才得知房子产权早已落在岳女士名下。突如其来的查封让老人措手不及,他提起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又在上海提起诉讼,请求判定当年交易合同无效。最终法院判决认定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时隔二十多年,接手小区管理的新物业为何一直没有发现产权异常?丁先生一行人找到现任物业核实情况。物业经理介绍,整个小区两千多户住户中,早年档案交接时共有36户住户资料缺失,丁先生和王先生两家就在其中。物业系统内部依旧把两套房屋标记为公租房,按公房标准收取费用。岳女士从未向物业提交过产权证明材料,物业方面此前根本不知道存在这位登记产权人。居委会也证实,丁、王两家长期居住在此,房屋对外一直保持公房租赁状态。

2018年小区针对档案缺失房屋开展摸排,其余34户居民陆续完成公房转产权的手续,唯独这两户信息状态没有变动。当年的物业公司和签约卖房的房产公司如今都已经联系不上。

律师判断,岳女士夫妻极有可能利用自身在物业公司任职掌握管理权限的便利,违规操作,将公有住房私自过户到个人名下。该行为不仅属于民事侵权,还涉嫌职务侵占刑事犯罪。虽然案发距今已经过去26年,超过普通刑事案件20年最长追诉时效,但法律专家表示,本案犯罪行为长期刻意被掩盖,受害人事先完全不知情,涉案财产金额巨大,如果证据充分完备,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依然存在追诉的可能性。
目前丁先生已经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拿回房屋权属。代理律师也已经代为向公安部门提交刑事报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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